以下是江西自考网为大家整理的自考法律学《2018年自考法律税法复习大纲(五)》,供您查阅:
税法的分类(三)
根据税法适用的纳税主体不同划分
1.对内税法。对内税法是调整国家税务机关与国内经济组织或公民个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税法只适用于本国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
2.涉外税法。涉外税法是调整国家税务机关与具有涉外因素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外因素,有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等。
3。国际税法。国际税法是调整国家、政府之间以及一国政府与跨国纳税人之间,关于税收权益的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经合范本”、“联合国范本”、国际税收惯例、一国政府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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